辦理大齡就業就業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費補貼申請須知
發布時間:2014年12月10日 訪問量:
一、項目名稱:
辦理就業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費補貼申請
二、政策依據:
1. 《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鼓勵扶持本市大齡失業人員自謀職業的補充意見》(滬勞保就[2008]8號);
2. 《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財政局關于對本市就業困難人員實現靈活就業后給予社會保險費補貼的補充通知》(滬勞保就發[2008]34號)。
三、受理條件:
1. 大齡失業人員中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現已實現靈活就業人員,申請就業崗位補貼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 在職期間按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在1998年10月1日之前的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視作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
(2) 距法定退休年齡三年或不足三年(符合特殊工種提前退休規定的,必須已在本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有關特殊工種工作年限的確認手續),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含延長領取失業保險金);
(3) 已經辦理靈活就業登記備案手續。
2. 大齡失業人員已實現靈活就業的人員,申請社會保險費補貼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 本市年滿45周歲的男性或年滿40周歲的女性登記失業人員;
(2) 申請前連續停止社會保險繳費6個月及以上,實現自謀職業或自主創業后并按規定繳納城鎮社會保險費的;
(3) 已經辦妥靈活就業登記備案手續。
四、申請材料:
1. 《大齡失業就業崗位補貼申請表》(區)
2. 《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
3. 身份證原件(復核);
4. 實名制銀行結算戶借記卡或存折。
五、辦理程序:
1. 符合申辦條件的人員攜帶申請材料到街道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請補貼,申請通過的,工作人員在《就業失業登記證》上作好申請記錄,就業補貼從次月起發放,社會保險補貼從社會保險費扣繳成功的次月發放,補貼款通過銀行支付,按月到銀行領取補貼;
2. 申請未通過的,工作人員當場告知不能申請的原因。
六、受理部門:
所在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
七、辦結時限:
以工作人員告知為準,僅供參考
八、咨詢查詢:
咨詢電話: 查詢網站:
九、收費標準:
無
十、特別說明:
無